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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2015-4-29 15: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88| 评论: 0|原作者: 李贵轩|来自: 佳广网

摘要: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需求彰显,各种社会矛盾凸现,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逐步增强,民告官的维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因此,在政府执法行政过程中,聘用一些当地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需求彰显,各种社会矛盾凸现,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逐步增强,民告官的维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因此,在政府执法行政过程中,聘用一些当地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协助各级政府规范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一、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涵义
  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就是律师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聘请,指派律师依法为政府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决策的高级参谋。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处理诉讼和非诉讼的工作能力,广泛的社会联系,独立于政府机关的地位,越来越受到政府机关的青睐。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运用他们的智慧,为地方政府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谈判、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经济开发区的筹划与建设以及对外商、外资的管理、投诉等等,已成为政府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高级参谋。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执政的推进器。让律师介入政府管理行为,以其法律人的头脑全面为其合法性把关,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在政府进行行政授权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听取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并通过律师对决策方案的论证、法律风险的评估以及决策成本的考量,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避免决策不当带来的执行阻力和社会负面效应。在行政行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矛盾或有矛盾的迹象时,及时寻求顾问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便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和谐社会的促进者。在任何社会都无法避免政府决策与人民局部利益的冲突,特别是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法律的普及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兴起,在拥有公权力的政府部门面前,“弱势群体”已经不再沉默。律师同社会的各个层面有着广泛的接触,对社会矛盾的产生原因、协调技巧也有相当丰富的经验。这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各个层次主体利益的诉求、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原因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再加上,律师有着较为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严密的思辩能力,这些都将有助于律师在参与政府决策、行政中提出更民主、更合法、更符合各阶层诉求的建议,使广大公民不易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社会信息的传递者。现代社会中政府执政能力的高低往往取决与其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了解程度。律师作为既独立于政府机关又有广泛社会接触的一种职业,天然具备了一般正式信息获取渠道所没有的优势,可以帮助政府机关收集到更全面、准确、及时、充分的信息,使政府决策更具有公信力。
   二、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律师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由此可见,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是形势所需,时代所求。
  (一)律师在涉及到大量法律实务工作中有着独特的自身优势。
   律师由于长期、大量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充分预测到法律风险。同时,由于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对于各部门法律有较为均衡的研究,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综合的法律有着全面的了解与实践,擅于承担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有着独特的自身优势。
  (二)律师作为专职法律服务的人员最适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执法部门的在职或离职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难免会影响执法部门对涉及政府案件的执法公正,同时也会影响群众对执法公正的信任,因此不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而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职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律师的正常业务工作,不存在制度限制及对公正性的怀疑,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
  (三)律师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保障。
   政府内部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无法替代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政府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单一在政府内工作,涉及的法律实务相对较少,自然在实务经验上比专职律师缺乏。同时,由于政府专职法律人员日常配备有限,日常法律工作繁多,难以完成大量的法务工作。因此,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减轻一部分工作负担,达到政府专职法律人员与执业律师结合,在政府法务工作中有着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三、我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明显增多,尤其这两年增幅较快。目前,全市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含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共68家:其中,行政机关43家;市级政府正筹备顾问团、县级政府5家、乡级政府19家;为政府提出合理提案9次;参与涉法信访774人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85件;为社会提供培训5次;义务法律咨询25113次;重大项目咨询2次,从而避免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积极参政议政,促进依法行政
   目前我市律师担任各级人大、政协代表8人,他们在政府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刘义广律师连续两届担任市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撰写了多项富有建设性的提案与社情民意反映,多次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得以实施。针对十分严峻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撰写了《关于从源头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提案》,市发改委与市建委高度重视并得以实施;面对住房价格上涨和城市部分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无力购买商品房的现状,为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撰写了《尽快建设公益廉租房的提案》,得到市房产局领导和主管副市长的高度重视;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撰写了《关于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提案》,与民进市委秘书长一起撰写了《关于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社情民意反映,受到市委高度重视。
   (二)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已成为一项正常工作制度,市直律师事务所每周在信访接待办值班,县(区)律师事务所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到信访接待室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服务。近年来,全市25家律师事务所、300多名律师全部参与了信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0余人次,息访案件4321件,转入其他部门案件6479件,进入诉讼案件2162件。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们以热情、细致的接待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服务国企,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与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关系的调整,律师参与国企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程序的规范化运行。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85家,代理公司业务120件,代理合同纠纷案416件,为当事人挽回了300余万元的损失,有力地保障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取得了服务国企改革工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效统一。
   (四)积极服务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我市多家律师事务所与村委会建立了法律服务点,有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村委会科学规划土地征用、土地调整、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帮助村委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理,推进农村法治发展。
   (五)积极服务政府招商引资,有效避免风险
   在政府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方面,河南法衡律师事务所陪同南乐县政府,从谈判、签约到项目立项、公司设立全方位进行服务。该县L—乳酸化工项目是一个投资近10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在该项目的招商引资过程中,顾问律师作为该项目谈判组成员之一,陪同县政府主要领导南下广州、北上北京十余次进行项目谈判和项目立项工作。
  (六)积极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民事纠纷?
  政府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近年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不断增加,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有效解决了一部分实际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所,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是无可置疑、无可替代的。各级政府只有提高对律师辅政功能的认识,积极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汲取更多的法律人才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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