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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女童权益获保护

2016-2-22 16: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6| 评论: 0|原作者: 广西那坡县司法局 黄国仙|来自: 佳广网

摘要: 虹某某与全某某于2007年相识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7月17日到那坡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确定了合法夫妻关系,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同年10月2日生育一个女孩,取名芹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两人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 ...
虹某某与全某某于2007年相识自由恋爱后,于2008年7月17日到那坡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确定了合法夫妻关系,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同年10月2日生育一个女孩,取名芹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两人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虹某某遂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向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与全某某离婚。

那坡县人民法院法官从保护未成年子女角度出发,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之后主持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官耐心细致做离婚双方的思想引导、教育工作。通过法官依法以理的说服教育,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离婚,并达成女儿由父亲全某某负责监护抚养,而作为母亲的虹某某支付女儿一次性抚养费30000元,放弃分割财产,全部财产归全某某所有。由于法官真诚的说理教育,打动了女方。女方自愿支付给男方生活帮助费2000元,也希望男方把女儿照顾好,抚养成人。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人性化执法贯穿于司法机关每一位执法者心中。那坡县法院成功调解的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于调解当日将虹某某付给女儿芹某某的3万元抚养费交到全某某与芹某某手中。愿这样的执法方式,如此负责处理案件的方法,以后有更多,让百姓感到:法院不是衙门,它既威严又很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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