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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村民藏枪打猎 案发获刑后悔已晚

2016-4-7 09: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81| 评论: 0|原作者: 广西那坡县司法局阮振权 黄国仙|来自: 佳广网

摘要: 广西那坡县百省乡上华村村民红某某,小学文化的他是一个勤劳、老实的人,邻里关系很好,用村民们的话说应该是守本分的老实人。但近年来,他看到国家执行封山育林,附近的杂林列为水资源林加以保护,荒山野岭也被村民 ...
广西那坡县百省乡上华村村民红某某,小学文化的他是一个勤劳、老实的人,邻里关系很好,用村民们的话说应该是守本分的老实人。但近年来,他看到国家执行封山育林,附近的杂林列为水资源林加以保护,荒山野岭也被村民种上杉木、八角等材用和经济林木,到处都是茂密的森林,很多以往少有的鸟类、野猪等动物神出鬼没。为了早晚能偷偷摸摸上山打猎,获取山珍,他偷偷私藏了一支枪于家中。2016年1月18日,那坡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红某某家查获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及黑火药、铁砂、火结等违禁物品。经百色市公安局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正常射击性能,具有致伤力。
经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红某某犯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红某某已于近日,由那坡县人民法院交付那坡县司法局依法执行社区矫正。

红某某被执行社区矫正,可以不用在高墙电网的监狱里服刑。但必须遵守的社区矫正法规他必须遵守,否则就有可能撤销非监禁刑罚,回到监狱里接受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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