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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网格化”式社区矫正

2016-4-11 17:3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2|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谢黎 毛丽娟|来自: 佳广网

摘要: 2016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区网格服务中心,共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探索“网格化”式社区矫正。即依托网格化管理,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走访、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列 ...
2016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区网格服务中心,共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探索“网格化”式社区矫正。即依托网格化管理,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走访、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工作内容,进一步将社区矫正融入到网格化服务之中,形成立体化、全方位、覆盖广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

一是强化网格化组织机构建设。区上建立区网格中心,指导全区网格工作;乡镇建立镇网格中心,配备网格长1名;村(社)、村民小组(住宅小区)配备网格员1名,实现“区—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全覆盖,吸纳网格员为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利用网格员对情况的熟悉度、与群众联系紧密度的优势,建立一支有较强辅助性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二是完善网格员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充分运用网格化信息平台,网格员及时准确录入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随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排走访,建立日常信息发现、报送机制,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存在问题等动态信息,预防服务管理死角和漏洞,做到管控严、服务好;网格员积极主动与司法助理员对接配合,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发现早、预防好。

三是“网格化式”社区矫正成效明显。积极组织网格员参与乡镇社区服刑人员月点验、季点验,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协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进行月点验26次、季点验5次,对全区218名社区服刑人员均实现人人点验、人人监管,无一人脱管漏管。通过将网格化与社区矫正紧密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互补,提高了群众认识,填补了监管漏洞,减少了重新犯罪,使社区矫正教育效果得到明显提高,监管工作更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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