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四川省南江县司法局下两镇司法所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张某被公安机关逮捕,收监执行,这是今年首例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案件。 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3年8月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3年8月24日至2016年6月24日止。 然而,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于2016年2月16日晚,因与宋某发生纠纷,导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江县司法局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巴中市司法局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张某假释的建议书,法院经审理做出了撤销张某假释的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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