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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引矛盾 联合调解止干戈

2017-10-13 16: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07|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 胡曰坤|来自: 佳广网

摘要: 10月13日,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沙子司法所联合沙子镇党委政府、沙子国土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及房屋引发的土地纠纷。原来,纠纷当事人余某甲与余某乙系邻居关系,住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某村某组。2008年5月,余某甲将 ...

10月13日,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沙子司法所联合沙子镇党委政府、沙子国土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及房屋引发的土地纠纷。

原来,纠纷当事人余某甲与余某乙系邻居关系,住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某村某组。2008年5月,余某甲将自己土地租赁给余某乙使用,余某乙用该土地修建茶叶加工厂,双方当时约定租用期为10年,租金为每年1500元,2017年4月16日,该土地及房屋因晴兴大山地旅游精准扶贫项目被征用,双方当事人就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矛盾不断升级。

司法所负责人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受理该起纠纷,及时拟定调解方案,迅速联合沙子镇党委政府、沙子国土所组成调解组,进村入户到人展开走访、调查。调查组实地查看了土地现状、《土地承包手册》、《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在全面深入了解任该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中,调解组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说事实、讲道理,普法治、睦邻里等方式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同时向双方的当事人宣传了《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和《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为双方分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征地补偿应收款项等,并提出土地补偿款归余某甲和租赁建筑物赔偿款归余某乙的调解建议。

通过调解组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认清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同意调解组提出的调解建议,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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